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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囉,各位讀者們大家好,這裡是吸血鬼獵人林肯的小說心得。

(作者:賽斯‧葛雷恩─史密斯;譯者:柯清心;出版社:遠流出版公司)

 封面  

先來說說斗禾為什麼選這部小說吧!

原因很簡單,就是書名取得實在太荒謬了。

你說有多荒謬?就讓斗禾舉幾個例子給大家看看,

《鐵拳無敵孫中山》

鐵拳  、

《關公大戰外星人》

關公  ,

如何?是不是有感覺了?

斗禾在騎機車的路上想過,吸血鬼獵人林肯的主角是美國的某任總統,故事的基底是南北戰爭,那如果換成中國版的會是如何呢?

考量大陸市場因素我想大概沒辦法以中華民國的歷任總統當主角了,只能由中共主席來演出。

而評估戲劇性、傳奇性、歷史性等三大要素之後,我覺得毛澤東最有資格擔綱主角。

毛澤東  

還可以搭配國共內戰為基底拍出一部《殭屍殺手毛澤東》,看老毛拿著鐮刀殺翻國民黨殭屍。

(不知道李敖有沒有興趣寫?)

啊?我怎麼聽到有人說台灣可以來寫一本《僵屍忍者李登輝》,

 

本來斗禾是抱著「哥今天就是來看沈鈺琳說雨傘鬼故事」的覺悟來看這本小說。

不過小說看到一半,斗禾闔上了書本,要跟作者來個360度的大鞠躬,配合上氣力萬鈞的土下座來表示:

「對不起,我錯了!」

因為這本書雖然荒謬,但是讓我信了。

 

注意!以下內容含有劇透(雖然斗禾盡量不多說,但還是不可避免的提到),請小心服用。

 

故事是從「現代」開始寫起,一個落魄的、曾經放棄小說的、卻仍有小說夢的雜貨店員(怎麼看起來像是我日後的寫照?)被一名吸血鬼逼著寫小說,

至於小說的內容依據則是已故美國總統林肯的日記。

該日記從林肯的幼時生活紀錄,這邊大概就是簡單介紹一下林肯的成長背景,很聰明、很務實、對生命很有愛,然後很討厭爸爸。

接著媽媽死了,他爸說是吸血鬼債主殺的,他怒氣值就爆表了,說出很燃的一句話:「我決定殺光美國境內每一隻吸血鬼。」節錄自小說p64

看到這裡我不禁為每個滿懷憤恨的青少年嘆了口氣,心想難到這就是每個少年主角的宿命嗎?

我要把XXX殺光  

(圖為《進擊的巨人》主角艾倫,「我要殺光XXX」請自行帶入)

隨後,主角覺得上帝不仁燒掉聖經,崩解了信仰,進一步將中二的台詞補充說明:

「爾後我將全心苦讀,飽覽群書,熟知各種事物,成為比亞歷山大更偉大的戰士。我的人生只有一個目標,那就是盡我所能地殺掉吸血鬼,這是一本殺死吸血鬼的日誌,除了我本人,外人不得閱覽。」節錄自小說p66

敢情全美國人都要感謝吸血鬼,讓我們的熱血少年林肯豪氣干雲地發下雄心壯志。而林肯也說到做到,每天有空閒就讀書練身體,不過斗禾真心懷疑這位少年,他是不是超級賽亞人或是氪星人打算殖民地球計劃的一部分?

每天認真工作,有多的時間就看書寫日記,還可以在夜深燈滅眾人睡的時候外出殺吸血鬼,這體力條用不完似的‧‧‧‧‧‧這還是地球人嗎?

83702937  

(林肯看平凡人會不會也是這樣想呢?)  

想當初斗禾也曾發過要飽覽群書,每天健身的宏願,卻常常心有餘而力不足,書是看了,但都看漫畫小說,身體也練了,結果自己搞到橫紋肌溶解,休養之後反而更胖。

唉,事實和結果證明偉人和凡人的不同之處在於,一個當上了總統,另一個還在這裡張著嘴巴說天花。(怎麼覺得怪怪的?)

好的,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,這位少年一年後果真完成了吸血鬼獵人的轉職任務──殺死第一隻吸血鬼, 

而作者同時在這裡藉由父子的對話做出對照:

「湯瑪士惶然站著,『瞧你幹了什麼好事。』他沉默半响後說:『你會把咱們害死。』

『剛好相反‧‧‧‧‧‧我把他害死了』 

『還會有更多人來。』

亞伯已經邁開步子離開了。

『那麼我會需要更多木樁』」節錄自小說p72

 在小說裡吸血鬼代表的是壓迫者,而在被壓迫者殺死壓迫者的時候,我們可以看到父子倆人有了不同的反應。

父親擔心受到更多的壓迫者報復,害怕對抗,而林肯卻是抱著來幾個殺幾個的態度,這讓我想到了面對勞資糾紛時人們的反應。

吸血鬼在故事中是能力強大的少數,人類則是較弱小的多數;現實之中,資方是有錢的少數,勞方是窮困的多數,悲劇的是通常由資方壓迫勞方。

新聞媒體報導罷工示威遊行的時後,我們一定聽得到有些非資方人士會說「不爽不要做,一堆人搶著做」,這在我聽來其實不是為虎作倀,而是因恐懼產生的防衛機轉。害怕有一天輪到自己需要上街頭,進而批評那些肯出頭的反抗者。深怕這些人惹得壓迫者不開心,帶來更多的壓榨,不就跟林肯父親一模一樣嗎?令人遺憾的,這種聲音非常大聲,充斥在你我的生活周遭,有時候我覺得還有另一種解釋的可能──受壓迫者期待自己變成壓迫者,但我不敢多說,因為這種想法有礙受壓迫者的團結。

 

讓故事繼續進行,自從殺了第一隻吸血鬼後,咱們的主角林肯陷入了找不到吸血鬼的窘境。

四年後,他總算又遇到一隻老婆婆吸血鬼,這隻吸血鬼非常強,要不是在千鈞一髮之際另一隻關鍵的吸血鬼(亨利)搭救,主角的小命肯定不保。

亨利這隻吸血鬼在整部小說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,他是每部冒險小說必有的「老爺爺」,負責訓練林肯、教育林肯、幫助林肯殺自己的同族。但在這裡就先不說斗禾看到爛的「老爺爺」特質了。

這次亨利同時扮演了吸血鬼的對照面,他的存在證明了吸血鬼之中也有好鬼,為弱小的人類在無盡的黑暗中點亮一盞希望。

他解釋了人類變成吸血鬼的心路歷程,從最初的好奇歡喜到之後的無聊乏味,甚至尋求自殺。

「沒有死亡,生命便了無意義,就像一則無法訴說的故事,一手無法哼唱的曲子,試問結局何在?」p90

在我看來,小說中,亨利才是歷史真正的書寫者,而林肯充其量只是羽毛筆下的一滴點墨汁罷了。

林肯這個角色說重要,但其實也不是那麼重要,即使亨利說他是天命所歸,甚至替他安排了總統之路,但斗禾懷疑林肯不過就是亨利認為的有趣角色罷了。

「亞伯拉罕,有些人太有趣,殺了可惜!」節錄自p88

「‧‧‧‧‧‧有些人太有趣,死了可惜。」節錄自p376

這兩句摘錄語,前者是亨利所說,後者為亨利的決定,於書中前後遙相呼應。

再從另一位吸血鬼獵人、紐約州前州長、國會反奴主力、共和黨總統候選提名人──席瓦德,的存在可以印證,吸血鬼亨利很懂得分散成本,對他而言,林肯這個「角色」並非無可取代,甚至是有備位人選的。

當然主角林肯並非一個受吸血鬼操弄的人偶,斗禾承認這點。

因為即使亨利可以決定林肯的生死,但人的生命價值重在如何活著與選擇。

亨利做為好吸血鬼,並沒有剝奪林肯選擇的機會,至於林肯如何選擇?正是小說中的精采之處,在這裡就不多說了。

 

人物介紹大概就講到這裡,現在就讓斗禾講講本部小說中最出彩的部分!

沒看過書的人大概會覺得這就是一本打打殺殺的小說,其實不怪他們,因為我也是如此。

雖然我對林肯不熟,但還不至於到無知的程度,我知道林肯之於南北戰爭及黑奴解放的重要性,再配上吸血鬼獵人這淺顯易懂的書名,所以我猜測,大概就是吸血鬼奴役黑人,然後林肯起身反抗。

而看小說之後,也的確如我所料,沒什麼太大的意外性,不過本書卻有個讓我菊花感動到失控開闔的亮點,那就是林肯的自我剖析議論。

如果沒有林肯日記中的自我剖析,那這本小說我幾乎可以評價為非常之差。

本書劇情套上大眾熟悉的吸血鬼壓迫者加上歷史之璧,基本上只要對美國史稍有了解的人就不難猜測本書的劇情走向,甚至會因為吸血鬼部分的穿鑿附會認為荒謬無比。

但作者賽斯‧葛雷恩─史密斯的厲害之處在於,他利用「日記」替本書的「真實性」增肉。

每當故事敘述到一個段落,便會有林肯的自我剖析,這種夾敘夾議的手法讓斗禾不知不覺間誤以為一切都是真的。

但你以為本書的境界只到如此嗎?一本小說最厲害之處在於,讓讀者流連忘返,明知道是假的內心卻希望是真的,而本書正完美地讓斗禾心有體悟:不管你信不信,反正我是信了。」

信不信  

(喂!不是這樣用的!)

作者也透過這種方式很巧妙的讓我漸漸喜歡上林肯這個真實的人物。

怎麼說呢?因為我一開始非常討厭林肯的「不真實性」。

這裡說的不真實,並不是說我討厭作者牴觸了「誠實的亞伯」這個外號,而是作者一開始把林肯描述的幾乎沒有缺點,

而很湊巧的,這正是我最討厭的主角類型。

斗禾認為,一個角色要迷人必須要有缺點,才能夠替人物增添血性,增加讀者的代入感。

即使他是偉人,也一定要有缺陷,否則他就不是人,而且將會失敗地讓一個歷史人物變成一個作者胡謅的無趣人物。

故事前期的林肯幾乎是個完人,什麼都厲害,大家都喜歡他,零缺點,差點就讓我放棄這本小說。

好險在第六章本書第158頁的時候寫到林肯的初戀,讓我有「還好是個為愛昏頭的男人」的安心感。

(當然不可忽略的是,在這章前後開始出現一些插科打諢的角色也替本作加分不少)

一本好的小說,我認為劇情次之,但人物肯定是最重要的元素(這也是斗禾幾乎每次都先哈拉人物的原因)。 

所謂一體兩面,有光有影,從該章開始,我才真正感受到林肯的陰暗面,也是從這裡開始喜歡這本小說的

「‧‧‧‧‧‧麥克楠瑪渾身顫抖地看著我,極力想掙脫。我實在可憐他,可憐他的恐懼與他的無助。這太瘋狂了。不過我還是渴望看他被焚。‧‧‧‧‧‧」節錄自P183

 

呼,不知不覺就亂扯一堆,感覺好像沒什麼重點?(下次改進!)

其實本部小說還有很多看點,由於篇幅的關係,斗禾在這裡簡陋地挑出來:

林肯與上帝的對談

人類對吸血鬼的不同看法

林肯誤把麥克連將軍當成吸血鬼p335 

布詩第一次吸血的心路歷程p357~358

 

最後的最後,希望大家有空可以翻一下這本小說,畢竟精彩之處恐有疏漏,如果讀者您也看過這本小說,歡迎留言提供看法。

那麼,斗禾的小說亂哈拉在這邊告一段落啦,咱們下回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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