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首先,要先說說為什麼寫這本書,不過其實你現在手上拿的這本書不過是一段段的心得記錄,也就是說,我在創作的過程當中,沒有製作大綱。

似乎是犯了所有寫作初學者的通病吧?

但管他的,反正這只是我自己對人生的紀錄,計畫敢不上變化,誰的人生真的一絲不苟的照著規畫走呢。

就好像我本來是要回答「為什麼寫這本書」但一不小心就走了岔,也許哪天編輯看到會將這一段刪掉也不一定。

現在就來回答吧!

我需要世界上最有價值的東西──也就是時間,而且是「我」的時間。

撇除自殺,沒有人可以知道自己活到幾歲,所以時間這東西可以很長也可以很短,長到可以讓人恣意浪費生命,短到可以讓人來不及後悔。

像我個人,起碼就讓費了十年,而且未來一定還會再繼續增加所浪費的時間。

因為我不是那種痛過一次就會記取教訓的人,通常我得痛過好多次,大腦才會提醒「嘿,別做傻事,上次你才痛過。」

因為我也不是那種記取教訓後就會改正的人,不需要什麼心理科學研究,憑著我與痔瘡多年抗戰的經驗就可以作為佐證。

所以,我肯定會再繼續浪費時間的。

但即使我悟道有成,痛改浪費時間的習慣,時間本身就會持續耗損,不管我們主觀的判斷如何,它就這麼靜靜地流過了,回不去了。

那該怎麼辦?

時間必然持續減少的前提下,我必須得找個方法有更多的時間。

我粗略地抓了幾樣幾乎每天必做的事情,觀察該如何節省時間。

洗澡、睡覺、工作、交通、進食。

說真的,打字的當下我只願意犧牲工作和交通的時間。

交通時間好解決,選個離床近的工作地點,或是離工作地點近的床就好了。

接著是工作時間,老子工作就是為了錢啊,夢想啥的我有,但成功用夢換錢的人之中,目前還沒有我的立足之地,所以我只能繼續工作賺錢啦!

但問題是工作的時間很難省,尤其是我這種沒啥特殊專業,只能用時間換取金錢,薪水在最低工資線上下徘徊的低階勞工,只要沒有工作,連要吃好一點都很難。

講白了,我就是個手搖店的員工,薪水能高去哪?

要調高薪水,一定必須肯定百分之一百的需要換個工作,但是他媽的像我這種活在溫水的青蛙,換個高薪水的工作哪有那麼容易?

不如用哀兵政策,去跟老闆求情調高薪水?

別傻了,我知道可以取代我的年輕妹子多到數不完,有時候人要有自知之明,這種穩死的事情還是不用做了。

所以當少少的薪水入帳時,與那些天天靠北老闆的魯蛇不同,我可是心懷感激地笑著接受,嘶嘶。

以為歸結出調薪無望的結論我就放棄了嗎?

錯!山不轉路轉,老闆不加薪,那我乾脆自己幫自己加薪吧。

我看了好多的資料,看了好多成功學與理財相關的書籍、影片,得到一個想法,老子還是不知道怎麼靠錢穩穩賺錢啊。

我連買筆電的錢都沒有,用的還是我哥五年前買的宏碁電腦,而且因為上一份工作的關係,我打腫臉稱胖子買了一台神A,貸款都還沒繳清,負債累累,可說是一窮二白。

叫我用錢滾錢?我連錢都沒有,想申請信用貸款也因為車貸的關係不了了之,對,你沒聽錯,銀行對我不了了之,說什麼會再通知,幾個禮拜、幾個月過去杳無音信,最後我決定換我對銀行不了了之。

是我拒絕向銀行申請信用貸款的,不管別人怎麼看,反正我是這麼告訴自己的。

想品牌創業也不知道要賣什麼好,自己最熟的飲料業感覺台灣已經嘶殺一片,網路上的二手器材多不勝數,簡直就是眾多公司行號的屍體,沒有「特色」、沒有一筆「大錢」砸出品牌的我,實在沒辦法下海競爭。

但是天可憐見,每天賣命工作的我遇到貴人老闆,願意讓我用勞力出資的方式加盟賺錢,只是目前還處於評估階段,所以也沒辦法幫我增加收入,等到有進一步發展,會陸續在後文提到。

文字打到這裡,連我都不停在心裡吶喊「怎麼辦?怎麼辦?怎麼辦?」

無數個夜晚,始終不知道到底該怎麼另外增加收入。

其實還有兼職一途,但因為我的工作需要輪班,體力活,又加上以前身體受傷的緣故,難以承受兼職的挑戰。

身體健康是所有資產的起點,為了我的身體著想,我懦弱的選擇放棄。

如果我是個十八、二十歲的健康小夥子,我可能會選擇兼職賣冰或是地瓜球了吧。

總算,在某個夜晚,我看到了一段寫電子書賺錢的影片,真的就像是黑暗之中看到了一點光明、一點希望。

相比那些有著其他專業能力的高手若無其事地說著「本來不想用這招。」

沒有其他條件的小弟我只能故作堅強地說「好像也只能用這招了。」

所以,我開始寫作了。










好像有一點斜槓的味道,是不是準備要進入斜槓的節奏了呢?

現在談斜槓還為期過早,忘記在哪本書還是哪段影片中提到,斜槓的基礎在於變現,所以如果你聽到斜槓的前奏響起,那肯定是你的幻覺,放心,嚇不倒你的。

必須得再一次跟各位強調,這只是我個人的心得記錄,在我打字的當下未來是贏是輸我也不知道。

成功賣書賺錢是最好,輸了就當作失敗學出書賺錢,總之我是肯定會賺錢的,就是這麼一個簡單的想法支撐著我厚顏無恥地打完上面的文字。

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FreeS.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